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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99課 學習風格不重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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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99課

學習風格不重要

不要管VARK,要調用多種認知手段學習

(第99~102課基於對前文出現過的W同學的又一次點評。)

這個月我要求每個同學分享一個學習上的困惑。W同學分享了兩個困惑。

第一個困惑是關於學習風格的。他說,聽說人有視覺型、聽覺型和觸覺型之分。他覺得自己是聽覺型的,聽書可以聽得津津有味,看書卻看了十幾頁就犯困。但是他又覺得看那十幾頁的收穫很大,於是他後來開始抄書,收穫不小。他困惑的是學習風格的分類法是否成立,以及人的類型是否可以改變。

他說的這個關於視覺型、聽覺型和觸覺型的分類法,是學習理論中關於“學習風格”的一種分類。

我最早是讀管理書知道的。

我從德魯克那裡讀到,人主要可以分為閱讀型和傾聽型兩種。我當時覺得很有道理。

德魯克還指出有其他一些類型,比如有人通過寫作來學習。德魯克說,這是大作家在學校裡往往成績不好的原因,因為學校要求學生通過閱讀和傾聽來學習,而大作家擅長的是通過寫作來學習。

德魯克還說,有人通過聽自己說話來學習。這就是自言自語,也可以說給別人聽,但是不要求別人反饋。自己說一遍之後,想得更清楚了。

所謂的VARK分別對應四種學習風格:視覺型、聽覺型、讀寫型、觸覺型(也可以翻譯為動覺型,就是通過動手來學習)。

我後來讀了一些研究VARK的論文。研究學習的學者主要關注的是學校教育。如果VARK成立,對學校教育的意義還是比較重大的。如果學生可以分為這幾類的話,那麼對不同類別的學生,老師需要採取不同的教學手段。

對VARK的研究有兩個普遍結論。

一個是:VARK不成立,沒有這回事。

另一個是:最有效的學習方式是綜合使用多種認知手段。

我們怎麼對待上面兩個結論呢?

我覺得,對第一個結論,你可以信,可以不信。而且,你可以同時信和不信。

你可以相信這個分類不成立,認為一般說來,人不能這麼分;但如果你覺得這個分類對你成立,那你同樣可以認為:儘管這個分類對其他人不成立,但是對我成立。

所以,W同學可以真心覺得自己就是聽覺型。

我覺得最大的問題不在於人能不能這麼分,而是VARK的主要區分標準是人接收信息的方式,它只關注了四問學習法的“聽”(VARK的各種方式都可以說是廣義的“聽”)這一步。它只關注了學習的一小部分。

“聽”只是學習的基礎。它沒有後面三步那麼重要。即使說這四步同樣重要,它也只佔1/4。

而且,VARK本身也不見得能夠自圓其說。比如讀和寫合成一類,有依據嗎?再比如所謂的聽覺型,其實還可以區分為“聽一個人講”“聽幾個人討論”“聽兩個人辯論”“聽一個人講但同時可以提問”等很多方式。如果你認為自己是聽覺型的,你是哪一種聽覺型呢?

我認為,自己是什麼型,這個問題不太重要。最好不要把自己“定型”。那等於把自己看作了名詞或者形容詞。應把自己看作動詞。重要的不是自己“是什麼”,而是自己“做什麼”。

這就指向了第二個結論:最有效的學習方式是綜合使用多種認知手段。我建議接受第二個結論就好了。

即使你真心覺得自己就是聽覺型,也要多利用其他認知方式來學習。比如,你可以一邊聽一邊記筆記,或者邊聽邊畫圖,或者在聽之前或者聽之後閱讀相關內容。

這麼做,應該比單純聽更有效吧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