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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7課 不要“貪官式學習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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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7課

不要“貪官式學習”

把教別人的東西,用到自己身上

Y同學是教別人的老師。我也是老師。我們是個人型的老師。

還有些機構型的老師,比如學校和培訓機構。

我從接觸過的個人型和機構型的老師身上,觀察到一個令人失望的現象,就是:他們用來教別人的東西,往往不會用到自己身上。

比如一些培訓機構,它們開設的營銷、戰略、領導力課程等,似乎完全就是用來賺錢的,自己並不真心相信,你看不到它們在踐行這些課程的內容。

機構也是由個人創辦、管理和領導的。所以,這些機構的問題,歸根到底還是個人的問題。很多老師,並不真正相信自己教的東西,並沒有真正踐行自己教的東西。

比如我曾經任教的某商學院的院長,就很驕傲地對我說自己沒有學過什麼管理和領導力。

我說:“你這樣想,跟商學院的辦學宗旨完全就是相反的。我們的辦學宗旨,不就是要讓管理者超越只憑經驗做事的層次嗎?”

他是個經濟學者,也給EMBA學員上課。EMBA學員問他:“你教的理論有什麼用?”他說:“你們就是需要學一些理論。”

但是,輪到他自己的時候他不這麼想了。他不覺得自己需要學一些管理和領導力理論了。

我後來主動辭職,很重要的一個原因,就是我不認同這樣的“領導者”,不認同被我稱作“貪官式學習”的這種教育理念。

有很多貪官在反腐敗中落馬。他們在落馬之前,經常在臺上做反腐報告。做報告前,他們要學習上級精神,學習關於反腐敗的理論和案例,然後講給其他人聽。他們的學習就是“貪官式學習”。他們在學習的時候,只是為了講給其他人聽,自己並沒有打算去踐行。

所以,我想跟Y同學共勉一下:我們要把教別人的東西,用到自己身上。

如果你覺得這些東西沒用,就不應該拿出來教。如果你真心相信這些東西有用,就應該用到自己身上。

比如,學習六要素模型不僅可以指導我們教別人,更可以被我們用來教自己。如果Y同學把自己的“教學”也看作自己的“學”——以教而學呢?那麼在這個過程中,她的目標是什麼?她的挑戰是什麼?她的動力是什麼?……

如果這樣想,她就不僅要思考如何給學員設置挑戰,給出反饋等,更要思考如何給自己設置挑戰,尋求反饋。

我在這方面做得也不太好,也沒有完全杜絕“貪官式學習”。反求諸己總是困難的。

所以這一課,我用來跟Y同學——以及其他老師——共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