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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9課 一定要“讀”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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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9課

一定要“讀”書

不能用“聽”和“看”來替代“讀”

(第39~42課基於對L同學的一次點評。)

L同學分享了一些關於“遊戲”的知識,並談到了對她的啟發。

我之前在公眾號上分享了一段關於“遊戲”的話,來自英文版的《蚱蜢:遊戲、生命與烏托邦》(以下簡稱《蚱蜢》)一書。她的分享,應該是我引發的後續閱讀。

我是2013年在美國購買的該書。當時我在一所大學做訪問學者,寫了《領導力十律》一書,同時也研究了一些其他的東西,包括圍繞“遊戲”這個主題讀了一些書和論文。

我之所以對“遊戲”感興趣,有可能是我從領導力接觸到詹姆斯·馬奇,讀到他的《愚蠢的技術》一文,而馬奇把“玩耍”列為一種“愚蠢的技術”,於是我開始思考“玩耍”,並從“玩耍”進入了“遊戲”這個主題。

還有可能是當時我寫好了一本題為《人生就是表演》的小書(出版時改名《思想的郊區》),我有可能是從“表演”這個概念進入了“遊戲”。

《蚱蜢》這本書,我一讀就覺得很好,認為是經典。當時還讀了《有限與無限的遊戲》這本書,也覺得很好,但是覺得沒有《蚱蜢》好。

後來,《有限與無限的遊戲》出了中文版,有很多企業家還挺喜歡。《蚱蜢》卻遲遲沒有出中文版,我一直覺得很遺憾。看到L同學的分享,我覺得很可能是有中文版了。上網一搜,果然是出了中文版。

目前有很多人假裝讀書,但並不真正讀書。比如,他們“聽書”。而所謂“聽書”,也不是聽一部完整的有聲書,而是聽人用十來分鐘的音頻,解讀一本書的“精華”。

如果一本書的內容,被人用十來分鐘就概括清楚了,你用十來分鐘就把精華吸收了,那麼,這些內容根本就不值得寫成書。比如《紅樓夢》,如果你聽十來分鐘的音頻解讀就足夠了,那曹雪芹幹嗎要辛辛苦苦寫那麼幾大本呢?

而且,音頻和視頻的形式本身就決定了它們不適合建構模式,只適合呈現碎片。

“讀”書是模式化學習的最佳方式。“聽”在很大程度上是娛樂,而“看”短視頻那就絕對只是娛樂了。

主要原因有兩個方面。

一方面來自作者。作者只有用書這種形式,才可能把模式的方方面面講清楚。

另一方面來自受眾。受眾只有用“讀”這種形式,才能讓大腦充分參與到學習模式這個活動中來。

關於後一個方面,我舉一個簡單的例子吧。我在前面的第37課中,停下來問了自己一個問題,這個問題把第37課的內容和第3課的內容聯繫了起來。

如果你是“聽”書,即使是聽一本完整的書——比如聽一本書完整的音頻版——你的注意力也只能集中在當下那個聽的瞬間。你很難在聽第37課的時候,暫停下來,讓你的大腦去把當前的內容跟前面的第3課產生聯繫。

“看”視頻也有同樣的問題。

但是,“讀”書就能很容易地做到。

有一本書叫《別想擺脫書》,是兩個人的對話錄,一個人是意大利著名學者翁貝託·埃科,另一個人是法國著名編劇讓-克洛德·卡里埃爾。該書提到一個觀點:有些東西一產生,其形式就臻於完美,就基本沒有改變過,比如勺子。當然,還有——書。

這一課提到了《蚱蜢》和《別想擺脫書》,並不是要推薦你去讀它們。我提到它們,是作為故事的一部分,是舉例說明,是論證需要……我在第1課已經說過了:每個人都有適合自己的書,適合我的書不一定適合你。

我的要點是:一定要“讀”書。

L同學在讀書,這是好事。

當然,要讀適合自己的好書。